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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教学大纲  

关于组织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二级教学单位:

课程教学大纲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课程教学基本纲要,是支撑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教学指导性文件。为进一步将OBE理念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将未来工程师的核心能力素养落实到课程教学主要环节,不断提升教学管理的规范性和质量标准,学校启动本科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修订原则

  1.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体现课程的价值引领属性。突出“厚德精技”的人才培养特色,把应用型人才思想政治核心素养和未来工程师ASciT(爱科技)9项关键能力(附件1)结合起来明确价值引领、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和课程内容充分挖掘思政教育元素,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学各环节。

  2. OBE理念为导向将课程目标和学生学习效果落实到教学各环节,确保课程教学能够支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工科专业应严格参照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中关于“毕业要求”的12项标准(附件2)和本专业补充标准,其它专业可参照其他国际普遍认可的认证标准,在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程考核方式等方面严格按照毕业要求进行合理设计,形成统一整体,相互呼应。

  3. 以继承、创新、融合为要点,对于已开设的课程,在继承课程原有教学基础和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强化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考核方式的创新,并明确体现在教学大纲中。如:结合“金课”建设要求,充分利用在线平台将信息技术融入课堂教学,实施多种形式、全过程追踪学生学习效果的过程化考核方式等。

  1. 修订范围

(一)2019级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

(二)已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含制药工程专业),对照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已按照认证标准编写的课程大纲提交现行版本即可,其他课程应按照本通知要求重新修订。

三、修订要求

  1. 大纲修订模板(试行)说明:按照理论课程和实验课程(附件3大纲模板)、除实验课外的其他实践类课程(附件4大纲模板)二种模板分类进行修订。课内实验应作为理论课程教学的一部分补充到理论课程教学大纲中,使用附件3教学大纲模板进行修订。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使用附件4教学大纲模板进行修订。教学大纲范式要求及样例见附件5(另行发布)。

  2. 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相对应:大纲修订应参照课程所适用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对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有充分了解。课程目标必须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相对应,课程内容、教学方法能够有效支持课程目标实现,课程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能够反映课程目标的实现。

  3. 工程教育认证关于“毕业要求”的12项标准,由5项技术类毕业要求和7项非技术类毕业要求组成。通识课、思想政治、人文艺术等课程可参照非技术类毕业要求相关的能力和素养设置课程目标。

  4. 鼓励实施过程化考核:过程化考核的具体形式、评分标准应明确体现在大纲中。过程化考核应经过合理设计,采用符合课程特点的多种形式,体现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考核。

  5. 大纲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设置填写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时、学分等基本信息。原则上一个课程代码只对应编写一份教学大纲。

五、修订工作安排

本次教学大纲修订工作实行学校指导、学院主导的原则,学校负责发布大纲修订的指导性要求和模板,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大纲修订及审核工作。教学大纲由课程所属学院组织修订,涉及跨教学单位开设的课程,教学单位间应相互协调、组织研讨,保障大纲修订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一)2019111-20191110日,就发布的试行版大纲模板征询各二级学院的意见。试行版大纲模板(附件3、附件4)将于近期另行发布。

(二)20191110-20191120日,教务处在征询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并发布大纲模板正式版,各学院启动大纲修订工作。

(三)2020325日前,完成大纲修订工作。各学院可结合教研活动,组织相关专业、教研室和教师开展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的研讨和具体实施。修订后的大纲必须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审核通过。

(四)大纲上报要求:由课程所属学院将大纲(电子版)、附件6教学大纲学院审核表(电子版及加盖院章的纸质版)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大纲文件按照“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的方式命名(如:B204219-数据库原理及应用),每个专业为一个文件夹。

六、其他说明

(一)课程教学大纲作为课程教学的纲领性文件应保持相对固化,不得随意修改。因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调整等而必须修改时,应由开课教师或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批准通过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进行。

(二)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完成后,教师应根据新版教学大纲修改、完善教案和讲稿等相关教学资料。

(三)本次修订教学大纲,体现的是学校对教学大纲管理的基本质量要求。参与工程教育认证或其它专业认证的专业可结合本专业的实际情况在教学大纲的形式和内容上进一步改进提升。

(四)大纲修订相关问题,请与教务处质量科联系,联系电话:60873412,联系人:许莹。


附件:

附件1-应用型人才思想政治核心素养和ASciT(爱科技)关键能力.docx

附件2-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毕业要求.docx

附件3-教学大纲模板(理论类、实验类).docx

附件4-教学大纲模板(除实验外其他实践类课程).docx

5、教学大纲范式要求及样例(另行发布)

附件6-教学大纲修订学院审核表.xlsx




教务处

2019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