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9-01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部):

近日,教育部下达我校2026年推免名额。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上应教〔202511号)(以下简称《推免实施办法》),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教育部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的文件精神,重点向“战略急需”“培优学科”“拔尖创新”领域倾斜,按照2026年各学院(部)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情况和学校学科专业特色,参考学院(部)人才培养重点工作绩效、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质量、就业质量等方面因素,综合确定各学院(部)推荐名额并下达。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推免工作,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确保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系列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成立由7人或9人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包括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教学秘书、教师代表等。

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为: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的推免工作要求,负责制定本学院(部)推免工作方案,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学院(部)推免生遴选工作。

(二)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监督小组

各学院(部)应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监督小组对本学院(部)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

各学院(部)应遴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成立不少于5人的材料审核专家组

主要职责为:按照文件规定的评价方法、审核方案和工作要求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

二、制定推免工作实施方案

各学院(部)要积极开展调研,尽快熟悉推免政策,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根据学校《推免实施办法》制定本部门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推免名额分配办法、综合考评办法、工作流程等内容。

工作实施方案中要落实学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咨询及申诉受理时间、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建立完善接诉即办机制。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要根据《推免实施办法》中的推荐原则申请条件评价方法推免程序等开展工作。

各学院(部)应科学制定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推免遴选综合考评分对申请者依次排序,择优推荐。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学生的综合考评分由学业成绩(占比85%综合素质评价(占比7.5%学术及创新成果(占比7.5%三部分组成,各项均以百分制计。各学院(部)可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计分方式,其中:学业成绩应按照课程的首次成绩(剔除竞赛等加分因素)计算后折算,具体计算范围及计算方法自定综合素质评价可参照《推免实施办法》附件1《推免生综合素质评价计分指导性意见》制定具体计分办法进行评定;学术及创新成果可参照《推免实施办法》附件2《推免生学术及创新成果计分指导性意见》制定具体计分办法进行评定。各项计算方法应在学生报名前公布。

各学院(部)要严格审核认定有特殊学术专长、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由材料审核专家组重点对其学术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材料审核专家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成果不得纳入计分体系。

各学院(部)要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四、推荐程序

(一)各学院(部)根据要求,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报名等工作。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部)提交《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各学院(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依据学校审定并事先公布的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本学院(部)各专业推免生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学业成绩排序及综合评定等工作,并汇总申请人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学术及创新成果三部分评分和综合考评分,并按综合考评分排名,根据各学院(部)推荐名额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公示三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三日

(三)各学院(部)向本科生院报送以下材料

1.拟推免学生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2.拟推免学生的大学英语四、六级(或专业四级证书)等证书复印件;

3.拟推免学生所获综合素质评价评分、学术及创新成果评分各项目佐证材料复印件;

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6年拟推免学生情况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本)。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911日。本科生院将审查上述相关材料,汇总后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校党委汇报后,予以公示。

(四)拟推荐名单公示七日无异议后,由本科生院上传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五)推免生推荐、接收阶段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获正式推免资格的学生务必按规定时间登录填报。

特此通知。

本科生院

202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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