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印发《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03 浏览次数: 10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文



上应教〔202335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印发《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23118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管理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与实践、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的过程,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有着任何课堂教学或实习、实验所不可替代的功能,在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过程中有着特殊地位。

为规范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旨在通过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进行初步科学研究和实践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创新意识,使学生在文献查阅、方案设计、材料调查与搜集、工程绘图、理论计算、实验研究、数据处理、经济分析、计算机及工具书使用、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方面得到进一步的综合训练和提高,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定的教学目标及专业发展的初步能力。一般情况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即为学士学位论文。

第二章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学院、教研室分级管理,实施指导教师负责制。

第三条教务处负责全面推进全校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具体职责为:

(一)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精神,制订符合本校实际情况、具有本校特色、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提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规范、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编写规范、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等。

(二)对全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宏观调控和督导,协调校内有关部门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顺利进行提供场地、设备、经费等方面的保障。

(三)定期组织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与评估、毕业设计(论文)论文的盲审及查重。

(四)评选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编辑学校《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汇编》;组织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经验交流活动、归档材料质量检查和总结工作。

第四条学院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学校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规定,根据本学院各专业的特点,制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具体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保障措施。

(二)成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工作小组,审核指导教师资质。向各教研室布置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

(三)做好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及质量监控工作。审查、确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做好“双选”工作;定期检查、监控各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和质量,做好开题、中期、答辩等环节的组织、检查、督导及查重工作;组织答辩委员会,负责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审安排、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工作,评选本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并积极向推荐本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四)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统计、归档及成果登记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备案。

(五)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原文与附件资料的报送(初审、上传、复核等)和抽检专家推荐等工作。

第五条教研室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学校、学院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

(二)组织教师选择并论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领导、工作小组审核。

(三)对本科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和安全教育;协调资料、实验条件、调研途径等工作。

(四)检查、督促教师加强对学生的考勤与指导,把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组织安排好开题、中期检查、答辩和抽检等工作。

(五)及时总结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第三章指导教师的遴选及聘任

第六条指导教师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起决定作用,学校不断加强指导教师队伍管理,学院负责审核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

首次担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需按规定通过指导教师资格审核。

符合条件的校内教师都必须参加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第七条校内指导教师的遴选。校内指导教师必须在职、在岗,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允许少数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初级职称教师承担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但须在副高及以上职称、经验丰富的本校教师指导下进行。

第八条外聘指导教师的遴选。为提高学生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综合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和对工作岗位的适应性,学校鼓励各学院加强校企联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不断提高校企联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比例,其中校企合作课题或签约学生在用人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都必须实行校企联合指导。

各学院应积极聘请校外专家和科技人员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不断加强校企联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明确学校、企业(或事业)单位指导教师的分工与责任。原则上校内指导教师应是第一指导教师(第一责任人)、企业(或事业)单位指导教师是第二指导教师(第二责任人);如确实是由企业(或事业)单位人员承担主要学术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该企业(或事业)单位人员可以作为第一指导教师,但必须按学校要求办理聘任手续,同时必须有校内指导教师担任第二指导教师(第一责任人),以便能根据学校要求及时把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与质量。外聘教师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外聘指导教师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或其他学术、道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二)具有以下资格条件之一: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认可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专业与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专业领域相关且本科毕业五年以上。

(三)在拟承担指导任务的专业领域有一定专长,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或实践经验;

(四)身心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自愿接受聘请并承诺遵守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

第九条外聘指导教师的聘任。安排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任务的学院应按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办理聘任手续。在每学期安排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任务时填写《聘请外聘教师申请表》及汇总表,由教务处审核批准、人事处审核备案后聘用。

外聘指导教师的聘期一般为三年。

各学院外聘指导教师的占比应符合学校相关要求。

第四章指导教师工作规范

第十条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学生的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每位教师每学期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数应不超过8人(以第一指导教师计),各学院的生师比应符合学校相关指标要求。

第十一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职责主要包括:

(一)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言传身教、以身作则,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实践能力、基本的科研素养和敢于失败的探究精神,引导并要求学生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

(二)做好所指导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确保本人和所指导的学生在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信息填报工作。

(四)按要求提出课题,填写立题卡,报教研室、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批。认真做好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按要求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交教研室主任签字后,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发给学生并认真指导学生查阅资料、理清思路,指导学生规范撰写开题报告、论文提纲或设计方案。

(六)有明确的指导计划,对在企业顶岗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制订针对性指导计划。抓好关键环节的监控,保证指导时间和工作质量。提前向学生公布指导时间、地点安排,每周与学生见面指导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课时,并通过通信、网络等手段随时保证答疑、指导,随时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及时把控质量做好详细的指导记录;指导学生通过努力学习、积极实践、提高专业综合能力,力求在论文内容、方法等方面开拓创新,获得成果。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外出(不在校)时间超过一周须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教师临时代替指导,并报学院批准。

(七)审阅学生外文译文;指导学生按要求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或设计说明书及时将评阅教师意见反馈给学生,并指导学生修改、准备答辩。

(八)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收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资料和成果,交学院统一归档。作好工作总结。

(九)配合学校、学院(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开题、中期和答辩等各项相关工作。

(十)对于不履行指导教师职责,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教师,学院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应暂停或者取消指导教师资格,并按《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对于教育部抽检结果认定为“存在问题”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其指导教师按照下述规定处理:

(一)经学院党政负责人或分管本科教学负责人对相应指导教师进行约谈,并启动相关情况调查,认定确因指导教师原因造成的,按《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的规定》文件执行。

(二)次年减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学生人数,且未来两年不可申报毕业设计(论文)重点项目。

(三)其未来两年所指导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全部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盲审。

(四)抽检结果反馈当年,学院在年终工作量计算时扣除1/2毕设指导工作量。

(五)取消当年所有的教学相关奖项评选。

(六)连续两年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存在问题”的,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三年后方可重新申请,恢复指导资格后,第一年指导学生数不得超过3名,且所指导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全部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盲审。

第五章指导教师评优

第十三条各学院于答辩结束后的二周内向教务处推荐本年度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被推荐的指导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真履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职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有表率作用;

(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件及学生投诉等现象;

(三)高质量地完成指导工作,所指导学生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良。

(四)在教育部毕业设计(论文)抽检中,近三年内指导学生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未出现“问题毕业论文”

第十四条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学院(部)推荐。教师本人写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小结,学院(部)择优推荐并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推荐比例不超过当年指导教师总数(含外聘指导教师)的3%

(二)学校审核。教务处组织专家复审后,提交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批,公示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第十五条优秀指导教师的奖励。学校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六章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及工作要求

第十六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图

第十七条制(修)订大纲每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前,各学院要组织专业教研室根据本届学生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制(修)订本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并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通过。大纲应体现专业特点、明确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目标及时间安排、成绩考核办法等内容。

第十八条论文启动。各学院应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间要求提前启动毕业学年学生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第十九条课题确定

(一)立题。立题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大纲要求,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学生综合实践素质,在满足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情况下鼓励不同学科(专业)相互交叉、相互渗透,鼓励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合作提出课题。题目难易要适当,工作量要合理,使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得到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科学研究能力的综合训练;对于学习较好的学生可适当加大工作量与难度。同一课题立题原则上不超过二届,且内容应较前一届有所更新。立题要保证相对完整性,一般以小型为主,以便于学生课题结束时归纳、总结。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必须做到一生一题。若确有实验和设计的特殊要求需两名以上学生协同合作的,必须将同一课题分解为若干小课题并列出题目的副标题,在任务书中明确学生分工,各有侧重,以利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得到训练。

(二)审题。学院和专业教研室主任要严格把好审题关。为保证题目的深度、广度、工作量的合理性及题目结果的可预测性,立题须经教研室集体讨论确定并经学院审批。

(三)选题。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备选课题汇总表》须向全体学生公布和介绍,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学生课题

(四)课题变更。课题因故变更需师生书面说明变更原因,并经教研室按立题程序审核、学院批准,学生须相应修订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结束时,学院填报《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变更情况汇总表》,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条准备工作。学院应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前,做好学生动员及安全教育工作。在学生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两周组织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提供与课题有关的背景材料、制订具体指导计划、完善设计(实验)条件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十一条开题工作。教师应指导学生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前两周内完成开题报告,落实课题的方案论证、研究内容、目标、方法、步骤和进度等。开题报告须首先经指导老师审阅,再经教研室组织全体指导教师进行交流、讨论,最后经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学生方能正式开题。

第二十二条过程管理。指导教师对学生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过程及论文质量全面负责。在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设计、计算、绘图、实验、数据整理、资料分析、撰写设计说明书或论文等工作进行及时指导的同时加强管理及质量控制工作。学院和学校对过程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和督导。

第二十三条编写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应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编写规范》(见附件)执行。

第二十四条送审资格的审查。指导教师负责从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格式等规范方面及查重率对送审资格进行审查。符合送审资格者由指导教师在答辩前两周根据学生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工作态度、能力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给出评审成绩,并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语。成绩评定必须坚持标准,实事求是。评语应包括学生对专业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和运用情况,独立工作能力及创新性,工作量完成情况,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水平,学生工作态度等,并明确毕业设计(论文)送审资格审查意见。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其论文答辩资格审查一律回校进行。不符合送审资格者应责令学生修改,直到达到要求为止,否则可要求学生延期毕业或直接取消学生毕业答辩资格,并报学院备案。

第二十五条评阅。指导教师不能兼任自己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应在答辩前一周送交评阅教师。评阅教师应在认真评阅后根据评阅评分标准,给出评阅教师评定成绩,有针对性地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语,并明确学生答辩资格审查意见。评阅成绩评定必须坚持标准,实事求是。

第二十六条答辩组织。学校、学院、教研室、指导教师均应严肃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组织管理和工作程序。

答辩工作由各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领导小组主持,并成立专业答辩委员会,可下设答辩小组。学院答辩委员会委员由学术水平较高的高级职称教师(含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主要任务是领导本学院的全部答辩工作,指导、检查各专业答辩委员会的工作,审定学生的答辩资格,审核专业答辩委员会上报的成绩。

专业答辩委员会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及骨干指导教师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专业答辩委员会全面负责本专业学生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并对学院答辩委员会委员负责。

答辩小组一般为3-5人,成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组长一般由专业答辩委员会成员担任,原则上指导教师不参加所指导学生的答辩,提倡聘请校外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专家参加。答辩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本小组学生的答辩各环节工作,并对专业答辩委员会委员负责。

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进程结束前两周提出学院答辩委员会和专业答辩委员会名单,并报学校审核。

第二十七条答辩资格审核

学院答辩委员会应在答辩前三个工作日对指导教师、评阅教师提出的学生答辩资格意见和评分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告。学生答辩资格审核结果分为同意答辩、缓答辩和取消答辩资格三种。

毕业设计(论文)内容达不到本科答辩基本要求者,应给予缓答辩。缓答辩学生在正常答辩后的二周内由学院安排答辩资格审核,如仍达不到答辩基本要求者,作取消答辩资格处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取消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并填写《取消答辩资格审查表》,且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一)未完成规定任务最低要求者(包括文字部分、图纸部分)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结果有原则性错误;

三)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对答辩资格审核未通过者;

四)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旷课累计达三天及以上者,或病事假累计达毕业设计(论文)总时间13者;

五)毕业设计主要内容为抄袭者,或弄虚作假、伪造实验数据者;

(六)学校组织的盲审中,初审和二次送审均不合格者;

七)答辩委员会认定为不符合答辩资格的其他情况。

学院须于答辩前一天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取消答辩资格审核表》交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八条答辩工作

学院于答辩前二周将答辩时间地点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并在相关平台公布全校的毕业答辩时间、地点安排表。

答辩可采取专业集体答辩或分小组答辩的形式,但均须实行公开答辩、严肃答辩程序、活跃校园学术氛围。

每个本科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应预先做好汇报及成果展示等各项准备工作,一般汇报时间为15分钟左右、答辩时间15分钟左右(一般提问3~5个问题)。以软件、硬件研制为主的毕业设计(论文)在答辩前应进行软件或硬件测试;对以实验研究为主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学生要向答辩小组提交实验数据的原始记录和成果。答辩秘书要详尽地记录好答辩中的问与答。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应从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水平与实际意义、学生答辩时的表达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评定,给出答辩成绩,成绩评定必须坚持标准,实事求是。

在国外高校交流的学生如需获得我校的学士学位证书,除要符合我校国际交流处的相关规定外,还应参加我校组织的答辩;如国外交流生因时间等原因不能参加学院集中答辩,可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另行组织答辩,或集体审核其毕业设计(论文)及成果后对其成绩进行认定,成绩认定书交教务处备案,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成绩认定书、成果、答辩记录等支撑材料由学院存档。

第二十九条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以学生的学习态度、工作表现、论文质量和答辩水平为依据,全面考察学生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水平与实际意义、答辩时的表达能力和成果等情况后进行综合评定。成绩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实事求是。

专业答辩委员会应综合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三方面的成绩和评语,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提出建议,交学院答辩委员会审定。总成绩评分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三部分组成,各部分占比分别为:30%30%40%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五级分制记分。

各专业获得优秀成绩的学生比例不超过15%,获得良好成绩的学生比例不超过35%。被评为“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须有创新之处。

为了保证成绩的把握尺度,初评答辩成绩为“优秀”和“不及格”的学生均须经过学院答辩委员会的二次答辩评定最终成绩。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可申请重修,并在结业三个月至一年内,向学校提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申请。

第七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及评选

第三十条学院应在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向教务处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被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盲审(盲审成绩不低于85分)且成绩在学院内被综合评定为优秀。

(二)学生高质量地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中的各项内容。

(三)毕业设计(论文)具有独立见解,或有创造性突破,或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或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等成果。

第三十一条 推优比例不超过各专业毕业生总数的3%,其中校企联合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优秀论文比例不少于1.5%

第三十二条 各学院应提交的推优材料应包括:

(一)200-300字的中英文摘要及2000字左右的论文简缩版(纸质版及电子文档)。

(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

(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及《**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

第三十三条 评选方式。由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本着“保证质量、严控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各学院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评议与复审,申请专利或有成果发表的将优先考虑。报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批,公示后由学校发文予以公布。

第三十四条 奖励方式。学校给获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将成绩记入学生档案,并编辑《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汇编》。

第八章工作总结及归档要求

第三十五条工作总结和成果汇总。学院在答辩结束后两周内将本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和学生成果报教务处。

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并编辑《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汇编》。

第三十六条归档工作。

学院要安排专人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归档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须按要求规范化打印、装订和归档。

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由学院保存,获得学校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档案交学校档案室保存。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内应装入以下材料:

(一)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装订顺序为:封面——任务书——中、外文摘要——目录——引言或绪论——正文——结论——致谢——参考文献

(二)毕业设计(论文)附录。实验原始记录、调研报告、设计说明书、图纸等,各专业视具体情况制定统一要求。

(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手册,主要包括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教师指导记录不少于5次(记录内容不包括指导开题报告、文献翻译、中期检查论文修改交流与答辩资格审查)、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学生自检表、学生工作总结等。

(四)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

(五)成绩评定表。指导教师评阅意见及成绩、评审教师评审意见及成绩、答辩小组意见和学院(部)答辩委员会意见及成绩。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材料(如:论文、开题报告、成绩评定表、设计说明书、图纸等)均以学院为单位,按每届毕业生统一归档存入移动硬盘/U盘中,并贴好标记,由各学院妥善保存。各学院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当学期结束前,将上述资料完成归档。

第九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监控

第三十七条学院对各专业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负有主体责任,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进行质量控制,除要按照计划进程进行立题、开题、中期、答辩等阶段的常规检查外,还应不定期抽查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和质量。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人员对毕业设计(论文)进程和质量进行抽查、分析和评价。

三十八条立题审查。学院(部)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严格按照立题要求审核选题及任务书,对照学院(部)目标和前一届情况对课题总数、课题类型及各自占比、指导教师情况等进行比较、分析、总结并报教务处。

第三十九开题检查。学院(部)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的第三周进行开题检查,主要检查学生开题报告的质量与规范性。形成学院(部)立题汇总表及开题工作检查报告后报教务处。

第四十中期检查

(一)毕业设计(论文)进程过半时学院(部)应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检查小组由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一般不少于3人。

(二)所有学生均应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学生自检表》。

(三)学院(部)提前一周将抽检的学生名单、检查的时间及地点报送教务处。学院(部)抽检率不低于40%,学校抽检率不低于10%。被抽到的学生务必携带《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学生自检表》、设计(实验)原始记录本、外文翻译等支撑材料当面接受检查和询问。

(四)检查小组重点检查题目、实验内容与教学目标的一致性及学生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进度,了解教师指导情况、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及应对情况,对进度较慢、质量较差的加以敦促和警示,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五)学院(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总结,教务处汇总后公布检查结果,并形成中期检查报告报送学校。

四十一条答辩资格审核检查和外审

指导教师、评审教师、学院(部)答辩委员会应严格按照要求逐步审查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答辩前,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部)答辩资格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并按5-10%的比例随机抽取毕业设计(论文)送校外专家评审,抽查与外审情况在答辩前通报。

答辩前学院必须对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诚信查重工作,查重率不得超过20%

第四十二 答辩秩序、规范检查

教务处组织校督导答辩检查和巡视。主要检查答辩安排的落实、答辩环境的布置、学生答辩材料及答辩程序的规范性、师生精神状态等。检查结果反馈学院(部)并形成报告报送教务处。

第四十三条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结果的反馈与使用

(一)市教委抽检结果认定为“存在问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所在学院,责成相应学院限期制定整改措施并报告教务处,且在学校组织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盲审中提高该专业抽检比例。

(二)对连续两年抽检均有“存在问题”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所在学院,将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调减学院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同时,学校将对相关学院、指导教师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置,对于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追责。

(三)对连续三年抽检均有“存在问题”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

第十章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经费

第四十四条根据学校下拨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经费情况,教务处按各专业的学科性质和学生人数分配到各学院(部),由学院(部)合理统筹使用。

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资料费(复印费和少量、必要的参考材料费)、调研费、试验费、实验材料费和必需的办公耗材费(如软盘、打印纸、文具用品)、毕业答辩组织费等,具体见学校《实践教学运行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经费应专款专用,以确保顺利、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凡与科研、教改、生产实际任务结合的课题,均应从项目经费中拨出适当额度补充毕业设计(论文)支出。

第四十五条学校将保障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经费,确保全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学院应在本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专业教学特点及人才培养目标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执行。

第四十七条未按本办法要求执行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岗位责任,具体见《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的规定》及学校其他相关文件。

第四十八条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始施行,原《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上应教〔202048号)同时废止。

附件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编写规范


为了保证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现对毕业设计(论文)编写规范规定如下

第一章 毕业设计(论文)内容

第一条标题。标题应该简短、明确、有概括性。标题字数要适当,不宜超过20个字,如果有些细节必须放进标题,可以分成主标题和副标题(副标题不宜超过20个字)。
第二条 论文摘要或设计总说明
  论文摘要以浓缩的形式概括研究课题的内容,中文摘要300字左右,并有相应的外文摘要。关键词3~5个。
第三条 目录目录按三级标题编写(即:1……1.1……1.1.1……),要求标题层次清晰。目录中的标题应与正文中的标题一致。
第四条 正文
  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包括绪论、正文主体与结论,理(工)学专业不少于12000,文学专业不少于10000(其中艺术学专业不少于5000字)。其内容分别如下:
  引言(绪论)应说明本课题的意义、目的、研究范围及要达到的技术要求;简述本课题在国内外的发展概况及存在的问题;说明本课题的指导思想;阐述本课题应解决的主要问题,在文字量上要比摘要多。
  正文主体是对研究工作的详细表述,其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研究工作的基本前提、假设和条件;模型的建立,实验方案的拟定;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设计计算的主要方法和内容;实验方法、内容及其分析;理论论证,理论在课题中的应用,课题得出的结果,以及对结果的讨论等。学生根据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性质,一般仅涉及上述一部分内容。
  结论是对整个研究工作进行归纳和综合而得出的总结,对所得结果与已有结果的比较和课题尚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开展研究的见解与建议。结论要写得概括、简短。

第五条谢辞
  谢辞应以简短的文字对在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过程中曾直接给予帮助的人员(例如指导教师、答疑教师及其他人员)表示自己的谢意。

第六条参考文献与附录
  参考文献是毕业设计(论文)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反映毕业设计(论文)的取材来源、材料的广博程度和材料的可靠程度,也是作者对他人知识成果的承认和尊重。一份完整的参考文献可向读者提供的一份有价值的信息资料。一般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参考文献不宜过多,但应列入主要的文献可1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在2篇以上。
  附录是对于一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编入毕业设计(论文)的附录中,例如公式的推演、编写的程序等;如果文章中引用的符号较多时,便于读者查阅,可以编写一个符号说明,注明符号代表的意义。一般附录的篇幅不宜过大。

第二章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细则

第七条书写及打印
  毕业设计(论文) 所用汉字必须使用国家公布的规范字。使用A4纸按照学院统一纸面格式打印页边距适中
第八条标点符号
  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标点符号应按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标点符号用法"使用。
第九条 名词、名称
  科学技术名词术语尽量采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规范词或国家标准、部标准中规定的名称,尚未统一规定或叫法有争议的名称术语,可采用惯用的名称。使用外文缩写代替某一名词术语时,首次出现时应在括号内注明其含义。外国人名一般采用英文原名,按名前姓后的原则书写。一般很熟知的外国人名(如牛顿、达尔文、马克思等)可按通常标准译法写译名。
第十条量和单位
  量和单位必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GB3100GB3102-93,它是以国际单位制(SI)为基础的。非物理量的单位,如件、台、人、元等,可用汉字与符号构成组合形式的单位,例如件/台、元/km
第十一条数字
  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测量统计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但在叙述不很大的数目时,一般不用阿拉伯数字,如"他发现两颗小行星""三力作用于一点",不宜写成"他发现2颗小行星""3力作用于1"。大约的数字可以用中文数字,也可以用阿拉伯数字,如"约一百五十人",也可写成"150"
第十二条标题层次
  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标题层次应有条不紊,整齐清晰。相同的层次应采用统一的表示体例,正文中各级标题下的内容应同各自的标题对应,不应有与标题无关的内容。
正文编号方法应不超过5级的编号方法,第一级为“一”、“二”、“三”等,第二级为“(一)”、“(二)”、“(三)”等,第三级为“1”、“2”、“3”等,第四级为“(1)”、“(2)”、“(3)”等,第五级为“”、“”、“”等。外语类论文的标题层次,可参照语言所在国通行的规则。毕业设计(论文)的标题层次则参照工科类、理科类章节序号格式撰写。

第十三条注释
  毕业设计(论文)中有个别名词或情况需要解释时,可加注说明,注释可用页末注(将注文放在加注页的下端)或篇末注(将全部注文集中在文章末尾),而不可行中注(夹在正文中的注)。页末注的注释只限于写在注释符号出现的同页,不得隔页。
第十四条公式
  公式应居中书写,公式的编号用圆括号括起放在公式右边行末,公式和编号之间不加虚线。
第十五条 表格
  每个表格应有自己的表序和表题,表序和表题应写在表格上放正中,表序后空一格书写表题。表格允许下页接写,表题可省略,表头应重复写,并在右上方写"续表××"
第十六条插图
  毕业设计(论文)的插图必须精心制作,线条要匀称,图面要整洁美观。每幅插图应有图序和图题,图序和图题应放在图位下方居中处。图应在描图纸或在洁白纸上用墨线绘成,也可以用计算机绘图。
第十七条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一律放在文后,参考文献的书写格式要按国家标准GB77142005规定。参考文献按文中出现的先后统一用阿拉伯数字进行自然编号,序码用方括号括起。

各类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为:

A、期刊:[序号] 作者(多名作者用逗号分隔)文章题目刊名(外文期刊可缩写)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始页码-终止页码

B、图书:[序号] 作者(多名作者用逗号分隔)书名版次(初版不写),出版地:出版单位,出版年份起始页码-终止页码

C、专利:[序号] 专利申请者(多名作者用逗号分隔)题目名称(或专利名称)国别,专利文献种类,专利号.公告日期或公开日期.

D、报纸:[序号] 作者(多名作者用逗号分隔)题目名称报名出版地:出版日期(版次).

E、学位论文:[序号] 作者.题目名称:[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保存地:保存单位,授予年份
报纸和专利文献需详细著录出版日期,其形式为“YYYY-MM-DD”

第三章附则

第十八条学院可参照以上要求根据专业特点制订各自的规定,报教务处备案。

毕业设计(论文)打印格式示例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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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摘要”“用黑体小四号,左对齐):中文摘要内容中文摘要内容中文摘要内容中文摘要内容中文摘要内容中文摘要内容中文摘要内容摘要内容中文摘要内容中文摘要内容中文摘要内容中文摘要内容中文摘要内容中文摘要内容摘要内容中文摘要内容中文摘要内容中文摘要内容中文摘要内容中文摘要内容中文摘要内容摘要内容中文摘要内容中文摘要内容中文摘要内容中文摘要内容中文摘要内容中文摘要内容(摘要内容,300字左右,用宋体小四号,1.25倍行距)



关键词中文关键词;中文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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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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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Times New Roman小四号加粗):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英文摘要内容300字左右Times New Roman小四号1.25倍行距



KeyWordsTimes New Roman小四号加粗wordwordwordword……









AutoShape 26  录



1  一级标题……………………………………………………………………………………………1

1.1  二级标题 ……………………………………………………………………………………2

1.1.1  三级标题………………………………………………………………………………4

.AutoShape 27

.


AutoShape 36

1AutoShape 28一级标题

AutoShape 30

1.1  二级标题

正文正文正文,文正文正文正[1]。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

AutoShape 29AutoShape 37



1.1.1  三级标题

AutoShape 31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

……

AutoShape 32                           (1.1



1标题

AutoShape 38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正文……

AutoShape 33

Cp/(J.kg-1.K-1)


 图1.1  图题名

AutoShape 13

 图

 表1.1表题名

 季度

 产品名

 产量(件)

 单件费用(元/件)

 总费用(元)

第一季度

产品1

8

80.10

640.80

第二季度

产品2

12

50.21

602.52

第三季度

产品3

16

7.65

122.40



AutoShape 171.2图题名




AutoShape 40

 表1.2 表题名

 样品

 厚度/μm

吸收率/

 功率/W.m-2

 时间常数/ms

 样品1

0.13

46.75

1600

2

 样品2

0.13

51.20

1360

6

 样品3

0.13

50.04

1460

5
















Line 43Line 44  谢



    致谢内容致谢内容致谢内容致谢内容致谢内容致谢内容致谢内容致谢内容致谢内容致谢内容致谢内容致谢内容致谢内容致谢内容致谢内容致谢内容致谢内容致谢内容致谢内容致谢内容致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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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oShape 42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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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箭头连接符 2直接箭头连接符 1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311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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