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文件
上应教〔2023〕23号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印发《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上 海 应 用 技 术 大 学
2023年10月12日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
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根 据 教 育 部 《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本 科 教 育 教 学 审 核 评 估 实 施 方 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沪教委督〔2022〕1号),以及上海市教委有关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工作安排,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贯彻落实教育部及上海市有关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工作要求,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强化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努力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不断提升高素质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目标
以评估为契机,深入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通过开展审核评估,聚焦于影响本科教育教学及其质量保障的关键要素做好迎评促建工作,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创新“五育并举”的教育教学体系,强化内涵建设和质量文化建设,突出培养应用创新型人才的专业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确保学校于2024年顺利完成全面自评、线上评估和专家组进校考察,并根据专家反馈意见于2026年前完成整改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将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树立科学质量观,加强学校在办学方向、育人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自评自建,构建完善“三圈三全十育人”格局。
(二)坚持推进改革。紧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主线,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以评估理念引领改革、以评估举措落实改革、以评估标准检验改革,紧扣高素质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激发改革内生动力,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三)坚持特色发展。主动适应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需求,坚持“应用导向、技术创新”的特色定位,结合学校章程和“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立足自身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等实际特点量身制定评估实施方案,实事求是地开展自我评估和内涵建设。
(四)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落实本科人才培养底线要求。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做好审核评估“后半篇文章”。以问题为导向,重在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立,培育践行应用创新型大学的质量文化。
(五)坚持方法创新。对接教育部评估中心等数据平台,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度挖掘常态监测数据,精准开展评建工作,提高工作实效。
(六)强化主体责任。强化学校的办学主体意识,落实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的质量主体责任。在评估专家推荐、学校自评、指标体系选择等方面与上级主管部门共同做好协商式评估,努力做到自我评估、自我检验、自主改进。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成立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领导小组,成员由校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应认真落实人才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靠前指挥,整体统筹评建工作。主要职责包括:领导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建工作;审定学校评建工作方案、重要文件和自评报告等;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指导、监督和检查评建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审核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政策措施进行审议、协调和决策;落实评建工作经费,为审核评估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领导小组下设评建工作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评建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根据领导小组的决议精神制定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确定审核评估工作计划、任务分配和时间进度;撰写自评报告,收集、整理、汇编各类材料形成学校层面评估档案和支撑材料;对接上级部门协调审核评估相关事务,协调专家线上和实地审核评估的相关事务;组织协调各专项工作组以及职能处室、教学单位评建工作的开展,进行阶段专项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二)成立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项工作组
1.材料建设组(评建工作办公室、相关牵头单位)
负责评估材料准备,充分挖掘例证开展校内自评,根据评估要求完成《自评报告》的撰写工作和支撑材料的汇总整理。
2.人才培养建设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国际交流处、招生工作办公室)
围绕学校的高素质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内涵建设,总结和凝练办学特色、规范教育教学文档,展示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
3.学风建设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团委)
促进学生指导与服务、学生就业与发展;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浓厚学术文化氛围,优化育人环境;开展学风建设系列活动,加强学风考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激励大学生成长成才。
4.师资建设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组织部)
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活动,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迎评促建的要求开展教师教学发展活动;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提升教师对审核评估工作的认识。
5.信息与资源保障组(校长办公室、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信息化技术中心、基建处、图书馆、档案馆、后勤保障服务中心)
在经费、设施和办公条件等方面满足迎评促建的基本需求;对标评估要求,在自评自建阶段对学校设施条件进行检查完善;负责专家进校考察阶段线上评估技术支持和网络保障,全面配合审核评估专家的工作安排,负责专家全部考察工作的条件保障,确保专家在线与在校考察期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6.校园文化建设与宣传组(党委宣传部、信息化技术中心、后勤保障与服务中心)
根据迎评促建的需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利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加强动员和宣传,统一师生员工的思想认识,宣传审核评估的基本理念和核心要义,凝练推广先进经验和特色举措。完成橱窗、横幅、标识牌等清理和校内环境整治。
7.教学质量评价与督导组(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校督导组)
修订完善本科教学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优化教学质量管理流程,开展日常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文档资料检查。
(三)成立学院(部)评估建设组
由各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牵头组建评估建设组。根据学校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安排,完成学院自评工作方案。主要职责包括:
1.按照学校的总体方案和工作部署,制定本单位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做好本单位审核评估组织、动员工作,确保全员参与,全员投入。
2.落实本单位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措施,认真做好本单位自查自纠及自评自建工作,完善二级质量保障体系,提升教学工作和教学档案的规范性。
3.组织开展专业自主评估工作,完成本单位所有专业(已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且在认证有效期内的专业除外)的专业自评和支撑材料梳理、汇总工作;
4.完成本单位所有教学档案、典型案例等支撑材料的收集、汇总等工作;根据要求,完成教学档案(包括毕业论文/设计、试卷、实习实践报告等)纸质(电子)调档及审核等工作,完成专家线上评估和进校考察期间的看课听课、访谈座谈、走访等准备;
5.做好相关企业调研和毕业生调研,听取用人单位意见反馈以及对学生培养工作的意见,固化毕业生质量持续跟踪评价机制。
(四)实施审核评估工作例会制度
审核评估领导小组每两月召开一次例会,审定评建工作的重大事项;评建工作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检查总结工作进展,布置近期工作任务;专项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会议,或根据评建工作办公室的通知召开会议,排查并解决难点问题,推进具体工作落实。
五、任务分解
根据《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Ⅱ)》分解任务,落实各二级指标的主要牵头单位,由各牵头单位会同协助单位结合专项工作组落实评建工作。(具体任务分解见下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牵头单位 | 协助单位 |
1.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 | 1.1党的领导 | 党委办公室 | 校长办公室 |
1.2思政教育 | 党委宣传部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 |
1.3本科地位 | 教务处 | 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等 |
2.培养过程 | 2.1培养方案 | 教务处 | 各学院(部) |
2.2专业建设 | 教务处 | 各学院(部) |
2.3实践教学 | 教务处 | 各学院(部) |
2.4课堂教学 | 教务处 | 各学院(部) |
K2.5卓越培养 | 教务处 | 各学院(部) |
2.6创新创业教育 | 工程创新学院 | 教务处、各学院(部) |
3.教学资源与利用 | X3.1设施条件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财务处、信息化技术中心、教务处、体育教育部等 |
3.2资源建设 | 教务处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等 |
4.教师队伍 | 4.1师德师风 |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 各学院(部) |
4.2教学能力 | 教务处 | 科学技术研究院、各学院(部) |
4.3教学投入 | 教务处 | 工程创新学院、各学院(部) |
4.4教师发展 |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 国际交流处、各学院(部) |
5.学生发展 | 5.1理想信念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 团委、各学院(部) |
5.2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 团委、教务处、体育教育部 |
K5.3国际视野 | 国际交流处 | 各学院(部) |
5.4支持服务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 教务处 |
6.质量保障 | 6.1质量管理 | 教务处 | 各学院(部) |
6.2质量改进 | 教务处 | 各学院(部) |
6.3质量文化 | 教务处 | 各学院(部) |
7.教学成效 | 7.1达成度 | 教务处 | 各学院(部) |
7.2适应度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 各学院(部) |
7.3保障度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财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等 |
7.4有效度 | 教务处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各学院(部) |
7.5满意度 | 教务处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各学院(部) |
各二级单位应举全部门之力,在人力、物力、财力、精力上为评估工作提供保障。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对标审核评估指标认领任务,特别是做好牵头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分配的审核评估工作任务,包括自评报告撰写、支撑材料梳理、状态数据采集等具体任务。
六、时间安排
(一)启动动员阶段(2023年9月-10月)
1.全面宣传发动,学习领会教育部及上海市教委关于审核评估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成立组织机构,制订并发布工作方案。
2.邀请专家作交流讲座,赴先行开展审核评估的兄弟院校调研,参加有关培训和研讨会议,学习先进经验。
3.细化和分解评估指标体系,量身定制评估方案,初步拟定支撑材料目录。
4.完成2022-2023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填报。
(二)全面自评阶段(2023年11月-2024年4月)
1.组织完成所有专业(已通过专业认证的专业除外)的专业自主评估和支撑材料梳理、汇总工作。
2.确定自评报告的基本框架, 聚焦每一个审核重点,组织院系、各有关职能部门逐项审核,开展校内自评,充分挖掘例证,形成报告初稿。
3.在自查基础上选指标、选常模,确定支撑材料目录,下发各专项工作组和二级学院,初步完成各类评估材料档案的建设;同步推进教育教学档案建设。
4.梳理校级教学管理文件,完善制度建设。
5.邀请2-3位自评指导专家进行指导;与市教育评估院协商组建评估专家组
(三)自评检查阶段(2024年5月-6月)
1.根据指导专家的意见修改《自评报告》。
2.完成《自评报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统稿,制作完成专家组的案头材料;
3.对教学档案及支撑材料等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四)线上评估阶段(2024年7月-9月)
1.完善自评材料,线上公示、提交材料。
2.完成线上评估。
3.与市教育评估院协商开展审核评估实地考察的具体日期并向市教委报备。
(五)专家进校阶段(2024年10月—12月)
1.与上海市教委、评估院、专家组协商确定入校评估必查、选查环节和内容,完成《入校评估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
2.制定专家组进校考察接待方案,确定联络员,做好会务、后勤安排及专家进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全校各部门和全体师生全力配合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为专家组在查阅资料、个别访谈、集体访谈、考察教学实验、实训及公共服务设施、观摩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等方面做好充足的准备。
(六)整改提高阶段(专家进校后2年内)
1.梳理问题,分析根源,在评估结论反馈30日内,制定并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提交《审核评估整改方案》。
2.建立机制,落实整改工作任务,建立评估整改工作组织机构,依据高校《审核评估整改方案》,针对问题台账全面部署、全面开展整改。
3.认真总结,撰写整改报告,在两年内完成整改任务并提交《审核评估整改报告》。
七、工作要求
1.全校师生应准确把握和全面理解新一轮审核评估的新理念、新趋势、新变化,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树立正确的评估价值取向,切实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目的。
2.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要求,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和全校师生员工都要积极参与,深入了解审核评估的精髓要义,按照审核评估“五坚持一落实”的基本原则认真开展自评自建工作。
3.根据迎评促建工作需要,在学校有关部门和学院(部)抽调若干名骨干教师,以挂职锻炼形式开展评估工作。学校设立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专项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学校筹备本科审核评估专项费用,在学校2024年经费预算中列入专项经费预算,纳入配套经费的审计。
4.认真执行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关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纪律与监督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严肃评估纪律,开展“阳光评估”,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