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线上课程建设流程,提升课程视频制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现将相关工作流程明确如下。
一、适用对象
使用教务处分管的部门经费项目开展课程拍摄的以下课程:
1.已立项的校级及以上在线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2.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推荐参加市级及以上各类教学比赛的课程;
3.经教务处审核,确需建设的课程。
二、工作流程
1.申请拍课
每年教务处将公布中标入围的视频拍摄制作公司及相关联系人。本着教师自愿原则,教师团队可自行选择合适的中标公司商讨制定课程建设方案。在双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课程负责人填写“20XX年课程视频拍摄申请表”(附件1)、“在线课程教学大纲设计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一式三份)递交至教务处综合建设科(行政楼129),经教务处审核后,可启动课程视频拍摄工作。
2.签署协议
审核通过的课程需提交资产采购申请,经审核后课程负责人可依据课程建设方案与公司签订制作协议。
3.拍摄制作
公司和教师团队须依照协议要求进行课程拍摄及制作工作,同时完成数字化课程验收以及上线运行和推广。
4.验收入库
课程拍摄制作完成后,课程负责人以“在线课程制作验收合格证明”(附件3)作为验收依据,进行资产入库。
5.经费报销
通过合同、发票、在线课程制作验收合格证明、入库单等资料办理经费报销。
三、具体要求
1.课程拍摄前,教师和公司应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好拍摄时间、地点、设备需求等工作安排。
2.教师应积极配合公司做好视频后期剪辑制作工作,参与剪辑制作全过程,并提供必要的指导以达到建设预期效果。
3.申请课程原则上应于申请当年度完成拍摄工作,若因个别原因,未能依照合同时间完成课程建设,需提前备案教务处。
联系人:戈君宇 电话:60873422
教务处
2021年9月10日
附件1:20XX年课程视频拍摄申请表
附件2:在线课程教学大纲设计表
附件3:在线课程制作验收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