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课程考核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22 浏览次数: 16

关于开展课程考核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

 课程考核是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确保实现课程目标的重要途径。为将OBE理念落实到课程考核环节,促进形成校院两级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有效联动的运行机制,在保证课程考核环节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引导课程考核内涵质量的提升,学校将在第11周开展课程考核质量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检查范围

2019-2020学年第1学期至2020-2021学年第1学期的所有理论类(含通识课、重修课)课程的课程考核资料、近三年期末试卷重复率。

  1. 检查内容

课程考核质量检查是在原试卷检查模式的基础上,对课程考核环节全过程以及学院质量管理开展的更加全面、更加内涵化的质量检查与评价,主要由:档案管理、命题质量、评阅质量、课程考核项目设置、分析与改进、学院自查情况共6个评价项目构成,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待改进共4个等级。课程考核质量评价表见附件1,期末试卷重复率检查表见附件2

  1. 检查安排

 由校督导和教研室主任共同组成校级检查小组,开展全校范围的课程考核质量抽样检查。

 奉贤校区:第11周周一~周四

 徐汇校区:第11周周五

 检查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3,课程考核抽查清单见附件4

  1. 相关要求

 各学院根据本通知安排,积极配合校级检查的开展,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 上报参加检查小组的教研室主任名单

 根据附件3的检查安排,各学院确认检查地点,并上报1名教研室主任参加校级检查,57日下午14:00前上报至教务处质量科陈瑞英老师。

 学院请通知参加检查小组的教研室主任扫描右侧二维码进入微信工作群。

  1. 课程考核检查材料准备

 根据附件4抽查课程清单,梳理和准备以下材料:

1、抽查课程的教学大纲

2、试卷档案盒(含过程考核档案);使用电子版归档的材料提前准备好电脑和移动存储设备。

3、抽查到试卷重复率的课程,应准备同一课程代码最近三次期末考试试卷。

4、除以上123条必须提供的检查材料外,学院可选择性提供课程考核自查情况的相关支撑材料,如:命题质量检查表、自查报告等。

 工作联系:许莹、陈瑞英   电话:60873412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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