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开展教研室教研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动本科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教研室这一基层教学组织在开展教学管理、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和研究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学校印发的《关于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的指导意见》(上应教【2019】2号)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研活动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各学院根据文件要求,每学期初组织教研室制定本学期教研活动计划,并由学院讨论通过。
以教研室为单位填写附件《2021(2)学期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表》,由学院收集汇总并交教务处备案。
截止时间:2021年3月12日,联系人:陈瑞英
全校所有专任教师(含双肩挑教师)应按要求积极参加本专业或课程所属教研室的教研活动。
教研活动由教研室主任负责落实,作好活动记录并保留备查。
校教学督导随机观摩,各学院教研活动如需调整计划安排,应及时报备教务处。
教研活动可结合本科教学重点工作,围绕一流专业、一流课程、本科教学创新、教学成果奖等内容灵活开展。其中,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本科教学规范管理等内容应作为专题活动确保落实。
附件:2021(2)学期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表
教务处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