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专业申报的有关文件及表格
发布时间: 2013-07-01 浏览次数: 242

请认真阅读教育部及教委有关文件后填写申报表格。

申报目录内专业填写“备案专业适用”的申报表,申报目录外专业或调整学位门类、修业年限的填写“审批专业适用”申报表。

新专业申报工作联系人:姜超  60873422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 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doc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及申报书.doc